答:推出不锈钢期货,既是中国不锈钢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期货市场服务不锈钢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工具的有力举措。一是有助于规范不锈钢行业流通秩序,促进形成公开、公平的定价机制;二是有利于为不锈钢产业链上下游公司可以提供规避价格风险的工具,助力企业平稳运行;三是能更加进一步提升我国不锈钢国际定价话语权和影响力。
答:不锈钢期货规则设计充分借鉴了钢材期货的成功经验,结合其兼具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的特点,深入分析了自身品种特性和国内外市场实际情况。
首先在涨跌停板制度、保证金制度、限仓制度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兼顾市场发展与风险防范的理念,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此外也充分考虑了其贴近下游的特点,结合现货市场贸易习惯,设置对应的交割细则。
答:用于实物交割的不锈钢,质量应当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要求的06Cr19Ni10,或者JIS G 4305:2012《冷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的SUS304,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表面质量技术要求。
由于不锈钢冷轧卷板国标与日标对表面质量仅有模糊的定性描述,具体为表面光滑平直,允许个别深度小于厚度公差之半的轻微麻点、划擦伤、压痕、凹坑、辊印和色差,缺乏定量标准。目前现货市场表面质量异议通常由钢厂质检科根据内部标准检验处理,缺乏公开的行业表面细则。因此交易所出具了更为详细的表面质量技术要求,保障交割品质量。
此外,在不锈钢质量异议环节引入独立第三方质检机构判定问题,有利于期货交割过程中质量纠纷的问题界定,帮助解决纠纷。
答:国内不锈钢现货市场存在多种定价方式,一是在一单一议的基础上,采用闭口结算、半闭口结算、开口结算等形式的报价。二是以现货销售为主的不锈钢厂每天根据实际的出库量和对后期市场的判断随时调价。由于期货交易是公开进行的对远期交割商品的一种合约交易,在这个市场中集中了大量的市场供求信息,不同的人、从不同的地点,对各种信息的不同理解,通过公开竞价形式产生对远期价格的不同看法。与现货价格相比,期货价格更具公开性、权威性、连续性和预测性,有利于提高市场定价的效率。
答:不锈钢期货属于钢材期货序列,合约标的为304不锈钢冷轧卷板,304不锈钢、螺纹钢和热轧卷板属于不同的钢材细分市场,分别是日常消费用钢材、建筑用钢材和工业用钢材的代表,供需关系不同,产业链重叠度不高。
此外,相比热轧卷板,不锈钢使用时对表面质量要求更高,同时为保证产品质量,不锈钢使用护板、护角和防锈纸封闭包裹,包装严格,与热轧卷板区别较大。
答:镍生铁,纯镍,以及废不锈钢是不锈钢中镍的主要来源,镍是不锈钢最主要的成本之一,两者价格存在相关性。目前由于不锈钢生产工艺改变以及电解镍体现动力电池溢价,镍期货的合约标的电解镍价格与不锈钢价格相关性降低,企业需要不锈钢期货直接管理价格波动风险。
此外,304不锈钢含镍量下限为8%,25吨不锈钢对应2吨镍,不锈钢期货交易单位与交割单位可以和镍期货相匹配,两者交易时间也同步,不锈钢期货限仓阈值也能够被镍期货各阶段限仓阈值覆盖。
答:一是发达国家不锈钢消费基本饱和,需求价格弹性低。二是国外不锈钢行业集中度高,生产和消费企业利益分配格局相对稳定。三是国外产品流通以直供为主,缺少现货市场。
相较而言,中国不锈钢生产与消费均较为分散,直供比例低,现货市场规模大。且我国人均不锈钢保有量仍然偏低,市场各方对规避价格风险需求强烈,迫切需要不锈钢期货来管理产品价格风险。
答: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要求,“非期货公司会员不得在期货公司会员处开立账户,但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同一法人主体如果是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原则上不能再同时以客户身份通过经纪机构参与。
答:不锈钢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规定为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不锈钢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
答: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答:我所在不锈钢期货上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交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等风控制度。
23.同一集团公司多个实体参与交易,其持仓总额是分开管理还是合并后按照净头寸管理?
答:交易所对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的持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合并计算。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开设的各交易编码对应的持仓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持仓限额按照单向计算,不做净头寸管理。
答: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业务实行审批管理,在一般持仓不能满足企业套保业务的实际的需求时,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额度。额度认定和审批的原则,一是基于真实的现货生产、贸易和消费,二是结合市场的详细情况。企业需提供对应的生产计划、贸易合同或加工生产计划等证明材料。
25.交割月份的持仓限额为360手(单边),是不是能够提高持仓限额以方便行业相关机构参与?
答:持仓限额是针对一般持仓的。对于有实际贸易背景、需要对现货进行对冲套保的企业,可根据交易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对应现货贸易合同或排产计划等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文件,于套保持仓申请期限内向交易所申请套保持仓额度,获得批准后即可突破360手(单边)的持仓限制。
26.同时持有买卖双向盘位时,究竟是按双向持仓量、净持仓量还是持仓组合计算交易保证金?
参见《结算细则》第三十一条:“......在以下情况下,交易所可以单边收取交易保证金:
(一)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处的同品种期货合约双向持仓(期货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闭市后除外);
(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在交易所同品种期货合约双向持仓(期货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闭市后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