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对涉酒驾驭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进一步规范路途交互与通行次序和净化路途交互与通行环境,交口县交警大队温泉中队继续展开酒醉驾专项整治举动,以“零忍受”情绪、“高频率”强度、“全掩盖”力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实在营建安全、有序的路途交互与通行环境。
2024年10月22日20时许,在回龙镇回龙街路途段设置暂时执勤点,抄获赵某某醉酒驾驭晋J***0的小型一般客车,经呼气式酒精测验仪测验,其体内乙醇含量到达128mg/100ml,到达醉酒驾驭的规范。将驾驭员赵某某带至交口县宏康医院抽血,并托付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成果为137.65mg/100ml到达醉酒驾驭的规范,现在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24年10月22日21时许,在回龙镇回龙大街,驾驭员张某某醉酒驾驭晋J***1的小型汽车,产生交通事故,被民警抄获,经呼气式酒精测验仪测验,其体内乙醇含量到达252mg/100ml,到达醉酒驾驭的规范。将驾驭员张某某带至交口县宏康医院抽血,并托付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成果为245.30mg/100ml到达醉酒驾驭的规范,现在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交警再次提示广阔驾驭人:酒后驾车安全危险高,为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紧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交口县交警大队温泉中队)